检察二分院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检 提出社区矫正整改意见和建议

时间: 2020-08-31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597

  本网讯(通讯员 杜莹 晏晶 记者 谭剑)“我们将按照纠正违法通知书进行整改,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定期报告、外出请假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活动的轨迹监管,抓好日常监管工作。”近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第一组,向某县司法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收到了该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整改回复。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2020年6月16日至6月30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开展了辖区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对辖区巫溪县、巫山县、城口县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专项检察。这也是全市检察机关首次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

  “交叉巡回检察是对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的全面‘体检’,有着‘陌生面孔、陌生环境’的独特优势,不仅有利于深入查找社区矫正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而且能够有效审视检察工作自身不足,不断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提升新时代社区矫正检察新作为。”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邓发强表示。

  检察中,交叉巡回检察组将交叉巡回检察的重点放在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变更执行、终止执行等方面,通过“听、看、谈、查”四步工作法,以办案的形式开展调查核实、证据收集、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工作。同时开展社区矫正重点人员走访谈心谈话,查看社区矫正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切实摸清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矫正对象监管情况。

  据统计,交叉巡回检察组共实地检察社区矫正机构19个,与18名在矫人员、10名已经解除矫正人员谈话了解情况,检察在矫人员档案278份、解除矫正人员档案113份、审前调查档案271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件,口头提出纠正意见23件,涵盖调查评估、日常管理、终止执行、档案管理等方面。

  交叉巡回检察组与司法行政机关召开反馈意见座谈会3场,提出一对一整改意见33个、工作建议12条。社区矫正机构已完成即查即改问题11个,其余问题正在按照反馈意见要求积极推动整改。

  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已探索建立以基层院社区矫正常规检察监督为主,分院交叉巡回检察为辅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新模式,有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监督盲点,促进提高监督水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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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二分院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检 提出社区矫正整改意见和建议

  本网讯(通讯员 杜莹 晏晶 记者 谭剑)“我们将按照纠正违法通知书进行整改,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定期报告、外出请假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活动的轨迹监管,抓好日常监管工作。”近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第一组,向某县司法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收到了该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整改回复。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2020年6月16日至6月30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开展了辖区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对辖区巫溪县、巫山县、城口县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专项检察。这也是全市检察机关首次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

  “交叉巡回检察是对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的全面‘体检’,有着‘陌生面孔、陌生环境’的独特优势,不仅有利于深入查找社区矫正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而且能够有效审视检察工作自身不足,不断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提升新时代社区矫正检察新作为。”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邓发强表示。

  检察中,交叉巡回检察组将交叉巡回检察的重点放在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变更执行、终止执行等方面,通过“听、看、谈、查”四步工作法,以办案的形式开展调查核实、证据收集、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工作。同时开展社区矫正重点人员走访谈心谈话,查看社区矫正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切实摸清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矫正对象监管情况。

  据统计,交叉巡回检察组共实地检察社区矫正机构19个,与18名在矫人员、10名已经解除矫正人员谈话了解情况,检察在矫人员档案278份、解除矫正人员档案113份、审前调查档案271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件,口头提出纠正意见23件,涵盖调查评估、日常管理、终止执行、档案管理等方面。

  交叉巡回检察组与司法行政机关召开反馈意见座谈会3场,提出一对一整改意见33个、工作建议12条。社区矫正机构已完成即查即改问题11个,其余问题正在按照反馈意见要求积极推动整改。

  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已探索建立以基层院社区矫正常规检察监督为主,分院交叉巡回检察为辅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新模式,有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监督盲点,促进提高监督水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