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行车视野不佳 网约车撞上出租车

时间: 2020-10-16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96


  本网讯 “车也撞烂了,人也受伤了,咋个办哦!”10月5日凌晨3时许,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江北城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五里店灯饰广场路段,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两辆车相撞均受损严重,其中一方驾驶员还受了伤。

  江北城大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根据事故现场痕迹判断,网约车驾驶员缪某驾驶渝A***KH号牌帝豪轿车,与出租车驾驶员严某驾驶的渝A***62出租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两车损坏严重,无法正常使用。出租车驾驶员严某因行车时系了安全带,仅受轻微伤,网约车驾驶员缪某无大碍。

  缪某称,由于当天持续下雨,行车途中被雨水遮挡了视线,转弯的时候,没注意到旁边的出租车,只听到砰的一声,两车狠狠地撞在了一起。

  民警判定此次事故缪某负全部责任,并对其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缪某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

  江北交巡警温馨提示:雨天道路湿滑,行车时注意适当降低车速、加大车距,转弯要提前减速,轻打方向防侧滑,行驶中尽量减少变道、超车操作。如果遇到侧滑、爆胎等紧急情况,切记不可急踩刹车或猛打方向,一定要握好方向盘,多次轻点刹车减速,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记者 杨雪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雨天行车视野不佳 网约车撞上出租车


  本网讯 “车也撞烂了,人也受伤了,咋个办哦!”10月5日凌晨3时许,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江北城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五里店灯饰广场路段,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两辆车相撞均受损严重,其中一方驾驶员还受了伤。

  江北城大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根据事故现场痕迹判断,网约车驾驶员缪某驾驶渝A***KH号牌帝豪轿车,与出租车驾驶员严某驾驶的渝A***62出租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两车损坏严重,无法正常使用。出租车驾驶员严某因行车时系了安全带,仅受轻微伤,网约车驾驶员缪某无大碍。

  缪某称,由于当天持续下雨,行车途中被雨水遮挡了视线,转弯的时候,没注意到旁边的出租车,只听到砰的一声,两车狠狠地撞在了一起。

  民警判定此次事故缪某负全部责任,并对其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缪某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

  江北交巡警温馨提示:雨天道路湿滑,行车时注意适当降低车速、加大车距,转弯要提前减速,轻打方向防侧滑,行驶中尽量减少变道、超车操作。如果遇到侧滑、爆胎等紧急情况,切记不可急踩刹车或猛打方向,一定要握好方向盘,多次轻点刹车减速,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记者 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