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分心“打望”车祸事故,下一秒自己也撞上了

时间: 2020-11-19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94

  本网讯(记者 杨雪) 分心驾驶极易引起交通事故,近日,在江北区鱼嘴镇长安大道,一轿车驾驶员因看事故现场“热闹”,分心驾驶,结果撞上了其他车辆。

  11月17日13时57分,江北区鱼嘴镇长安大道路边,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鱼嘴大队民警正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突然听见“砰”地一声,前面路口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据现场民警介绍,车牌为渝A63WXX的黑色越野车在鱼嘴镇长安大道长安厂路口停止线内等红灯,被车牌为渝D779XX的白色小轿车追尾,直接撞出停止线。白色小轿车前保险杠、引擎盖和黑色越野车后保险杠、后备箱受损严重,白车冷冻液洒了一地,损失惨重。白色轿车驾驶员刘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经了解,驾驶员刘某驾驶白色小轿车行驶在长安大道上,看到前方出了车祸,就在路过事故地时专注“打望”,不知前面路口指示灯已变成了红灯,直到“砰”地一声才回过神来。当民警问询驾驶员刘某怎么酿成的事故时,刘某懊悔回答道:“我在看你处理事故,没注意到前面有车,结果我也遭了。”

  驾驶员刘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将面临罚款200元,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司机分心“打望”车祸事故,下一秒自己也撞上了

  本网讯(记者 杨雪) 分心驾驶极易引起交通事故,近日,在江北区鱼嘴镇长安大道,一轿车驾驶员因看事故现场“热闹”,分心驾驶,结果撞上了其他车辆。

  11月17日13时57分,江北区鱼嘴镇长安大道路边,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鱼嘴大队民警正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突然听见“砰”地一声,前面路口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据现场民警介绍,车牌为渝A63WXX的黑色越野车在鱼嘴镇长安大道长安厂路口停止线内等红灯,被车牌为渝D779XX的白色小轿车追尾,直接撞出停止线。白色小轿车前保险杠、引擎盖和黑色越野车后保险杠、后备箱受损严重,白车冷冻液洒了一地,损失惨重。白色轿车驾驶员刘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经了解,驾驶员刘某驾驶白色小轿车行驶在长安大道上,看到前方出了车祸,就在路过事故地时专注“打望”,不知前面路口指示灯已变成了红灯,直到“砰”地一声才回过神来。当民警问询驾驶员刘某怎么酿成的事故时,刘某懊悔回答道:“我在看你处理事故,没注意到前面有车,结果我也遭了。”

  驾驶员刘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将面临罚款200元,承担全部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