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时间: 2020-11-25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65

  为全面加强依法治县,丰都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率先垂范,依法履职,推动各项行政举措法治化,做到了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该县对标对表党中央和市委要求,成立由县委书记担任主任、县长担任副主任的丰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建立两规则一细则、请示报告、督察考核等机制,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共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次、全面依法治县办公会、专题会等3次。

  同时,建立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学法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协调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改革、依法防控、检察建议办理、维护稳定等有关重大事项,把全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实施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制度,定期向人大、政协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县委聘请2名律师、县政府聘请3名律师组成了法律顾问团,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坚决防范行政决策中法律风险,推动各项行政举措法治化。

  此外,丰都县还将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该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根据中央、市委和县委有关规定,制定印发了《全面依法治县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每年采取自查与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对30个乡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开展了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梳理汇总问题清单,督促各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通讯员 殷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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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为全面加强依法治县,丰都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率先垂范,依法履职,推动各项行政举措法治化,做到了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该县对标对表党中央和市委要求,成立由县委书记担任主任、县长担任副主任的丰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建立两规则一细则、请示报告、督察考核等机制,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共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次、全面依法治县办公会、专题会等3次。

  同时,建立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学法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协调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改革、依法防控、检察建议办理、维护稳定等有关重大事项,把全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实施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制度,定期向人大、政协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县委聘请2名律师、县政府聘请3名律师组成了法律顾问团,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坚决防范行政决策中法律风险,推动各项行政举措法治化。

  此外,丰都县还将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该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根据中央、市委和县委有关规定,制定印发了《全面依法治县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每年采取自查与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对30个乡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开展了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梳理汇总问题清单,督促各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通讯员 殷进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