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头盔还殴打劝导人员 永川男子被行政拘留10日

时间: 2021-01-27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82

  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拒不听从教育劝导,还辱骂殴打劝导人员。近日,永川区公安局成功抓获违法嫌疑人陈某某(男,67岁,无业),现已被行政拘留。

  “你们快来啊,这里有人被打了!”当天下午16时许,永川区青峰派出所接到报警称,青峰镇交通劝导员李某因劝导骑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陈某某,遭其无理辱骂并殴打,导致李某双手手背、腰部受伤。

  接到报案后,青峰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全力开展调查工作,通过摸排、走访、蹲守等方式,成功抓获陈某某。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公安机关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及500元罚款。

  民警提醒:一盔一带保安全,请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骑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若不幸遇交通事故发生,能有效减轻受伤程度;若遇执法人员或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时,应积极配合,切勿因一时冲动,酿成恶果。

通讯员 贺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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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头盔还殴打劝导人员 永川男子被行政拘留10日

  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拒不听从教育劝导,还辱骂殴打劝导人员。近日,永川区公安局成功抓获违法嫌疑人陈某某(男,67岁,无业),现已被行政拘留。

  “你们快来啊,这里有人被打了!”当天下午16时许,永川区青峰派出所接到报警称,青峰镇交通劝导员李某因劝导骑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陈某某,遭其无理辱骂并殴打,导致李某双手手背、腰部受伤。

  接到报案后,青峰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全力开展调查工作,通过摸排、走访、蹲守等方式,成功抓获陈某某。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公安机关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及500元罚款。

  民警提醒:一盔一带保安全,请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骑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若不幸遇交通事故发生,能有效减轻受伤程度;若遇执法人员或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时,应积极配合,切勿因一时冲动,酿成恶果。

通讯员 贺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