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碳排放评价”指南 促进生态保护修复

时间: 2021-02-27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69

  本网讯  记者日前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1年1月,该局发布了《重庆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渝环〔2021〕15号,简称《指南》),该《指南》已于2021年1月26日起实施。

  据介绍,《指南》适用于重庆市域内的钢铁、火电(含热电)、建材、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含石化)五大重点行业的规划环评和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评,以及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的碳排放评价。其他行业及建设项目环评中碳排放评价可参照适用。

  《指南》以引导重点行业和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引导建设项目履行碳减排义务和建立碳管理机制为目的,规定了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中进行碳排放评价的一般工作流程、内容、方法和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南》对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协同增效,推动评价管理统筹融合等工作具有很好的引导作用。利用环评制度较为完善的体系以及源头防控的优势,为促进重点行业及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引导相关企业履行碳减排义务和建立碳管理机制提供了参考依据。

  记者 朱颂扬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碳排放评价”指南 促进生态保护修复

  本网讯  记者日前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1年1月,该局发布了《重庆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渝环〔2021〕15号,简称《指南》),该《指南》已于2021年1月26日起实施。

  据介绍,《指南》适用于重庆市域内的钢铁、火电(含热电)、建材、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含石化)五大重点行业的规划环评和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评,以及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的碳排放评价。其他行业及建设项目环评中碳排放评价可参照适用。

  《指南》以引导重点行业和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引导建设项目履行碳减排义务和建立碳管理机制为目的,规定了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中进行碳排放评价的一般工作流程、内容、方法和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南》对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协同增效,推动评价管理统筹融合等工作具有很好的引导作用。利用环评制度较为完善的体系以及源头防控的优势,为促进重点行业及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引导相关企业履行碳减排义务和建立碳管理机制提供了参考依据。

  记者 朱颂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