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治,男,1930年生,中共党员,1955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南川县公安局(现南川区公安局)民警。1959年5月7日,李先治抓捕犯罪嫌疑人时,不幸中弹,壮烈牺牲,年仅29岁,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李先治于1951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1955年8月加入南川县公安局(现南川区公安局)。1959年5月6日下午,李先治与6名同事至南川土溪乡追捕犯罪嫌疑人陈某,当日23时许,陈某逃到一群众家中,紧闭房门持枪拒捕。5月7日上午,公安民警及土溪乡民兵将陈某藏匿的民房团团围住。为迅速抓捕犯罪嫌疑人,李先治不顾个人安危,毅然挺身而出,主动承担“撞门捉拿”重任。陈某见有人靠近,从门缝连开3枪,李先治不幸中弹,壮烈牺牲。 记者 李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