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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6-2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76

  

  近日,垫江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通过“车载便民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新民镇,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对一起诈骗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车载法庭”下乡审案普法两不误,增强了村民的防骗意识。

  通讯员 赵麒君 记者 杨雪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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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垫江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通过“车载便民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新民镇,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对一起诈骗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车载法庭”下乡审案普法两不误,增强了村民的防骗意识。

  通讯员 赵麒君 记者 杨雪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