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8月1日下午14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茨竹镇大面坡村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路边,车身左前部受损,路边围墙倒塌,所幸该车驾驶员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并联系拖车将事故车拖移,随即对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白色小轿车驾驶员姓李,32岁,渝北茨竹镇人。当日下午,李某开车回老家办事,见路上车辆较少,便加快了车速,当行驶至大面坡村一弯道时,他看见前方突然跑出一只小狗,由于车速过快,来不及刹车,李某立即向左猛打方向躲避,结果车辆撞倒左侧一面砖墙。 由于此次事故是李某操作不当引起,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李某处以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温馨提示:弯道一定要慢行,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遇到紧急情况先踩刹车,尽量稳住方向盘,将事故损失降到最小,安全永远摆在第一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