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查处企业违规行为 要求落实安全责任

时间: 2021-09-0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64

  本网讯 日前,巴南区某运输企业因存在未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法行为,被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依法查处。这也是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该大队针对辖区水运企业实施的首起行政处罚案件。

  当天,该大队接到区港航管理事务中心来函反映辖区某运输有限公司存在未提供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资料和未按规定上传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信息等情况。

  执法人员立即到该公司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无2021年7月安全生产学习培训记录。执法人员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和《重庆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要求公司立即整改,并对该公司未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随后,该大队就该案件约谈该公司法人,宣讲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公司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该公司未按上传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信息的行为,该大队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

记者 舒楚寒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查处企业违规行为 要求落实安全责任

  本网讯 日前,巴南区某运输企业因存在未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法行为,被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依法查处。这也是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该大队针对辖区水运企业实施的首起行政处罚案件。

  当天,该大队接到区港航管理事务中心来函反映辖区某运输有限公司存在未提供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资料和未按规定上传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信息等情况。

  执法人员立即到该公司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无2021年7月安全生产学习培训记录。执法人员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和《重庆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要求公司立即整改,并对该公司未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随后,该大队就该案件约谈该公司法人,宣讲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公司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该公司未按上传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信息的行为,该大队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

记者 舒楚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