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建党精神 创新社会治理

时间: 2021-09-1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55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一百年前,中国共产党的先驱们创建了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这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武隆区法学会作为全区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将在新征程上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将其体现到精神状态上,贯彻到衡量标准上,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深刻领悟伟大建党精神,永葆对党忠诚本色。伟大建党精神是支撑我们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信心的强大精神支柱,是激励我们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担当新时代法学会工作职责使命的强大精神动力。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不断提升法学会干部政治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促进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传承优良作风,永葆忠诚纯洁可靠本色。二是要坚定不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统筹好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三是要深入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大实践,毫不放松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绝对领导。

  时刻对标伟大建党精神,树牢为民服务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一是要充分发挥职能职责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和“最恨最怨最烦”问题。二是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深入开展法学会会员、理事大走访大接访活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要紧盯民生热点,认真贯彻落实《武隆区政法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二十条举措》《武隆区政法系统便民利民四十三条措施》,坚持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利益出发,不断推出符合法治服务实际、彰显法治为民新形象的实事项目,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不断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强化过硬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学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以过硬的本领、扎实的工作,更好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职责使命。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所明确的各项任务,切实加强武隆区法学会的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制约法学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二是要严格按照“二十字”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加强法学会干部教育培训,加强法学法律人才库建设,并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努力把法学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富有成效。三是强化法学会理事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表率作用,组织理事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宣传宣讲,带头开展法学研究,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主动宣传法学会工作,不断增强全区法学会的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

  □ 周 光(作者系武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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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建党精神 创新社会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一百年前,中国共产党的先驱们创建了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这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武隆区法学会作为全区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将在新征程上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将其体现到精神状态上,贯彻到衡量标准上,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深刻领悟伟大建党精神,永葆对党忠诚本色。伟大建党精神是支撑我们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信心的强大精神支柱,是激励我们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担当新时代法学会工作职责使命的强大精神动力。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不断提升法学会干部政治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促进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传承优良作风,永葆忠诚纯洁可靠本色。二是要坚定不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统筹好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三是要深入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大实践,毫不放松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绝对领导。

  时刻对标伟大建党精神,树牢为民服务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一是要充分发挥职能职责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和“最恨最怨最烦”问题。二是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深入开展法学会会员、理事大走访大接访活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要紧盯民生热点,认真贯彻落实《武隆区政法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二十条举措》《武隆区政法系统便民利民四十三条措施》,坚持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利益出发,不断推出符合法治服务实际、彰显法治为民新形象的实事项目,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不断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强化过硬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学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以过硬的本领、扎实的工作,更好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职责使命。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所明确的各项任务,切实加强武隆区法学会的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制约法学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二是要严格按照“二十字”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加强法学会干部教育培训,加强法学法律人才库建设,并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努力把法学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富有成效。三是强化法学会理事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表率作用,组织理事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宣传宣讲,带头开展法学研究,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主动宣传法学会工作,不断增强全区法学会的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

  □ 周 光(作者系武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