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忠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案发现场证据匮乏的条件下,经过30多个小时的连夜奋战,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 日前,忠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拔山中队接群众报警称,拔山镇杨柳村光明酒厂附近有人被车撞得很严重,肇事者跑了。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老人被撞倒地,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报案人未看到肇事车辆,现场只有3段疑似摩托车的刹车痕迹,再无其他线索。忠县交巡警大队立即抽调事故中队骨干警力会同辖区中队成立专案组负责侦破该案。 专案组民警随即分成视频排查组、现场勘察组、外围摸排组等小组,迅速投入工作。经现场勘察组反复研究论证,确认肇事车辆为一辆电动三轮车;视频排查组据此以事故现场为中心沿着公路两头的监控一个不漏地调取和查看;外围摸排组则对辖区内所有电动三轮车由近及远进行地毯式摸排。 功夫不负有心人,视频排查组在庙娅村一民用监控里看到了疑似肇事车辆,其车厢两边护栏上的白色包裹物特别显眼。根据车辆特征和行驶方向,外围摸排组很快就在新立镇白马村路边一董姓农户家里找到了可疑电动三轮车,并在其家中院子的柴堆里找到被董某故意藏起来的车辆上最为醒目的外表证据——两段包裹在车斗护栏上的白色泡沫。 现场勘察组立即就找到的嫌疑电动三轮车与事发现场的轮胎刹车痕迹进行比对,进一步证实该车就是肇事车辆。 随后,办案民警将董某带回驻地进一步调查询问,董某对其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董某供述,事发当天早上6时,他驾驶电动三轮车从家里出发准备前往附近一家工地干活,6时30分左右,当其行驶至拔山镇杨柳村光明酒厂附近时,因天色未明,速度较快,不慎将路边一行人撞倒。撞到人后董某没有及时救人,而是认为天尚未亮加之是大雾天气,自己的电动车又没有牌照,撞人时也无人看见,警察找不到自己,就心存侥幸一逃了之。回家之后,董某将车上最醒目的白色泡沫包裹物取下藏好,企图蒙混过关。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已被忠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朱颂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