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法院成功组建第一届妇女联合会

时间: 2021-12-01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00

  11月26日,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对群团改革提出的新要求,为解决机关大系统妇委会“小马拉大车”、工作力量薄弱、工作覆盖不全面的问题,经区妇联同意,江津法院按《妇女联合会选举条例》规定召开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通过会议选举成功组建第一届妇女联合会。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邹芝兰,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剑云,副院长熊晓莉,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厚平及全院妇女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一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妇女代表大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厚平宣读成立妇联组织的决定,江津法院原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韩晓瑛作筹备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原机关妇委会五年工作报告。大会还通过了《江津区人民法院妇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不记名投票形式选举出正式候选人、监票员、计票员及江津区人民法院妇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人员。第二阶段为第一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公正公开的不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妇联主席李厚平,副主席韩晓瑛、石霜梅。第三阶段为妇女代表大会复会,新当选的江津区人民法院妇联主席李厚平讲话。

  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邹芝兰表示,江津法院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大局,开展了一系列自身建设、暖心关爱、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工作,成绩显著、亮点纷呈。现在新成立了区法院妇联,工作力量更强大了,组织机构更完善了,希望法院妇女工作能够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学习进取、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剑云代表院党组充分肯定了妇女同志们自信进取、奋发有为、实干奉献的精神,并且从坚定理想信念、建功新时代、展示新风貌、扬帆新征程、等方面提出了新期望和新要求。刘剑云常务副院长表示,江津法院妇女联合会的成立有力增强妇女工作力量、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更好实现对法院系统全体女性的引领、联系和服务,把江津法院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妇女群众可信赖、可依靠的“贴心娘家”和“妇女之家”,带领全院女同胞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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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法院成功组建第一届妇女联合会

  11月26日,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对群团改革提出的新要求,为解决机关大系统妇委会“小马拉大车”、工作力量薄弱、工作覆盖不全面的问题,经区妇联同意,江津法院按《妇女联合会选举条例》规定召开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通过会议选举成功组建第一届妇女联合会。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邹芝兰,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剑云,副院长熊晓莉,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厚平及全院妇女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一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妇女代表大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厚平宣读成立妇联组织的决定,江津法院原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韩晓瑛作筹备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原机关妇委会五年工作报告。大会还通过了《江津区人民法院妇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不记名投票形式选举出正式候选人、监票员、计票员及江津区人民法院妇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人员。第二阶段为第一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公正公开的不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妇联主席李厚平,副主席韩晓瑛、石霜梅。第三阶段为妇女代表大会复会,新当选的江津区人民法院妇联主席李厚平讲话。

  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邹芝兰表示,江津法院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大局,开展了一系列自身建设、暖心关爱、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工作,成绩显著、亮点纷呈。现在新成立了区法院妇联,工作力量更强大了,组织机构更完善了,希望法院妇女工作能够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学习进取、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剑云代表院党组充分肯定了妇女同志们自信进取、奋发有为、实干奉献的精神,并且从坚定理想信念、建功新时代、展示新风貌、扬帆新征程、等方面提出了新期望和新要求。刘剑云常务副院长表示,江津法院妇女联合会的成立有力增强妇女工作力量、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更好实现对法院系统全体女性的引领、联系和服务,把江津法院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妇女群众可信赖、可依靠的“贴心娘家”和“妇女之家”,带领全院女同胞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