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近日,渝北一驾驶员心存侥幸,为了让自己的无牌摩托车方便加油,给车“上”了一副其他车辆的号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终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受到严厉处罚。 12月12日1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巡逻至木王路时,发现一骑摩托车的男子未戴安全头盔,民警示意他停车接受检查。这名男子看见警车就立即掉头,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截。 民警对男子所驾车辆进行核查,发现该车的“渝B****5”车牌号在系统上显示的大架号、发动机号均对不上,民警判定这是一辆套牌车。在民警的盘问下,男子支支吾吾地承认了自己驾驶套牌车的违法事实。 原来,这名男子姓郭,45岁,在渝北空港物流园上班,家住木耳公租房。这辆摩托车是他上个月在二手市场买的,他认为上户手续繁琐,就没有按流程办理,但没有车牌加油站不给加油,于是他从废品站里找到一个车牌安在自己的摩托车上。 民警对郭某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郭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共记14分、罚款3200元的处罚,同时扣留摩托车,收缴车牌。 交巡警提示: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对他人都存在着安全隐患,请大家及时处理和核实车辆交通违法信息,保护好自己的车辆及牌证信息,规范使用车辆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