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未成年人“避风港” 重庆法院推广的“‘四个一’建设”汇聚大能量

时间: 2021-12-2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28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今(2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推进和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相关情况。记者了解到,市高法院出台《在全市法院推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在全市法院推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护航。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82411件。

     形成法治教育整体合力

  “全面开展以‘一个小公民法律课堂’‘一支法治教育队伍’‘一套法治教育标准课件’‘一间法治教育工作室’为核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双向、全面保护。”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法院针对中小学校师生、家长、社区居民等不同受众群体,采用“法院课堂”“校园课堂”“社区课堂”等形式推动“小公民法律课堂”进校园、进社区。其中,“法院课堂”邀请在校中小学生走进法院,亲身体验安检、立案、开庭等环节;“校园课堂”由法院宣讲团队走进校园,结合社会热点问题,采用法治课堂、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社区课堂”由法院宣讲团队走进社区,通过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等活动形式,引导群众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理念。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累计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800余次,受众20万余人。

  同时,依托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力量,安排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表达能力较强的干警组成“小公民法律课堂讲师团”;熟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具备丰富审判工作经验和一定心理学知识的干警组建“法治教育工作室讲师团”。目前,全市法院已组建成212人的小公民法律课堂讲师团和207人的法治教育工作室讲师团。

  “开发一套法治教育标准课件,服务法治教育高质量开展。”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市高法院在会同市五中法院开发的“小公民法律课堂”标准课件基础上,协同法律、教育等相关行业专家学者,结合司法实践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社会热点问题和师生家长关切的焦点问题,积极制作符合未成年人认知水平的“小公民法律课堂”法治教育课件模板和活动流程模板。

  此外,依托少年法庭改革,各中基层法院在审判区内设置一间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室,主动开展未成年罪犯安置帮教、困境未成年人帮扶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咨询、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创新法治宣讲、庭审旁听、模拟法庭等活动。

  联合团市委启动“双援帮扶”项目

  据了解,今年5月,市高法院与团市委签订《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双援帮扶模式的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双援帮扶”项目,并在荣昌区开展试点工作。

  “‘双援帮扶’项目以教育感化挽救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为目标,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优势和共青团的组织动员优势,借助社会公益基金力量,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推动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双向保护。”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启动后,重庆各级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被告人或被害人存在心理干预需求时,向市高法院提交心理咨询服务申请,市高法院审核通过后转交团市委“12355”青少年服务台评估,并委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执行,形成覆盖面广、专业性强、响应迅速的服务保障机制。

  今年以来,“小公民法律课堂”携手团市委“12355”热线共同开展“法护青春 团润成长”校园普法系列活动,先后赴忠县、巫溪等地为1000余名中小学生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同时,深入推动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积极向区县教委推荐法院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优先推荐院庭领导、“小公民法律课堂讲师团”“法治教育工作室讲师团”成员等热心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熟悉相关法律知识的法官或法官助理担任兼职法治副校长,及时反馈学校和师生法治教育需求。目前,全市法院有224名法官、辅助人员被选聘为各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

  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82411件

  据了解,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82411件,其中刑事案件8434件,占比10.2%;民事案件73831件,占比89.6%;行政案件146件,占比0.2%。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3件。

  据了解,全市法院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法律援助制度、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合适成年人制度、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未成年人案件特色审判机制得到较好落实。同时,严格依法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探视等各类家事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意外伤害、校园侵权、教育机构责任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73977件,先后作出“轮流抚养”“隔代探望”“代为抚养追讨抚养费”“撤销监护权”等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裁判。

  此外,市高法院出台《少年法庭案件审理范围指南》,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实现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不断增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专业性,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全面的司法保护。目前,全市法院共有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团队45个。

  下一步,市高法院将依法妥善审理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大力推广“‘四个一’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品牌,进一步强化院团联合协作,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强化未成年人审判专项司法统计和调查研究工作,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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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未成年人“避风港” 重庆法院推广的“‘四个一’建设”汇聚大能量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今(2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推进和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相关情况。记者了解到,市高法院出台《在全市法院推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在全市法院推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护航。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82411件。

     形成法治教育整体合力

  “全面开展以‘一个小公民法律课堂’‘一支法治教育队伍’‘一套法治教育标准课件’‘一间法治教育工作室’为核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双向、全面保护。”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法院针对中小学校师生、家长、社区居民等不同受众群体,采用“法院课堂”“校园课堂”“社区课堂”等形式推动“小公民法律课堂”进校园、进社区。其中,“法院课堂”邀请在校中小学生走进法院,亲身体验安检、立案、开庭等环节;“校园课堂”由法院宣讲团队走进校园,结合社会热点问题,采用法治课堂、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社区课堂”由法院宣讲团队走进社区,通过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等活动形式,引导群众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理念。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累计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800余次,受众20万余人。

  同时,依托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力量,安排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表达能力较强的干警组成“小公民法律课堂讲师团”;熟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具备丰富审判工作经验和一定心理学知识的干警组建“法治教育工作室讲师团”。目前,全市法院已组建成212人的小公民法律课堂讲师团和207人的法治教育工作室讲师团。

  “开发一套法治教育标准课件,服务法治教育高质量开展。”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市高法院在会同市五中法院开发的“小公民法律课堂”标准课件基础上,协同法律、教育等相关行业专家学者,结合司法实践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社会热点问题和师生家长关切的焦点问题,积极制作符合未成年人认知水平的“小公民法律课堂”法治教育课件模板和活动流程模板。

  此外,依托少年法庭改革,各中基层法院在审判区内设置一间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室,主动开展未成年罪犯安置帮教、困境未成年人帮扶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咨询、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创新法治宣讲、庭审旁听、模拟法庭等活动。

  联合团市委启动“双援帮扶”项目

  据了解,今年5月,市高法院与团市委签订《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双援帮扶模式的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双援帮扶”项目,并在荣昌区开展试点工作。

  “‘双援帮扶’项目以教育感化挽救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为目标,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优势和共青团的组织动员优势,借助社会公益基金力量,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推动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双向保护。”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启动后,重庆各级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被告人或被害人存在心理干预需求时,向市高法院提交心理咨询服务申请,市高法院审核通过后转交团市委“12355”青少年服务台评估,并委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执行,形成覆盖面广、专业性强、响应迅速的服务保障机制。

  今年以来,“小公民法律课堂”携手团市委“12355”热线共同开展“法护青春 团润成长”校园普法系列活动,先后赴忠县、巫溪等地为1000余名中小学生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同时,深入推动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积极向区县教委推荐法院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优先推荐院庭领导、“小公民法律课堂讲师团”“法治教育工作室讲师团”成员等热心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熟悉相关法律知识的法官或法官助理担任兼职法治副校长,及时反馈学校和师生法治教育需求。目前,全市法院有224名法官、辅助人员被选聘为各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

  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82411件

  据了解,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82411件,其中刑事案件8434件,占比10.2%;民事案件73831件,占比89.6%;行政案件146件,占比0.2%。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3件。

  据了解,全市法院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法律援助制度、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合适成年人制度、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未成年人案件特色审判机制得到较好落实。同时,严格依法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探视等各类家事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意外伤害、校园侵权、教育机构责任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73977件,先后作出“轮流抚养”“隔代探望”“代为抚养追讨抚养费”“撤销监护权”等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裁判。

  此外,市高法院出台《少年法庭案件审理范围指南》,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实现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不断增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专业性,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全面的司法保护。目前,全市法院共有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团队45个。

  下一步,市高法院将依法妥善审理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大力推广“‘四个一’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品牌,进一步强化院团联合协作,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强化未成年人审判专项司法统计和调查研究工作,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