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中法院辖区2019年以来审理涉消费者权益案167件

时间: 2022-03-1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62

本网讯(孙洪波 通讯员 雷书彦)3月15日,市四中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辖区两级法院相关工作情况。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深入实施,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不断提升,市四中法院及辖区两级法院受理的消费者维权案件也大幅增加。

近年来,市四中法院及辖区两级法院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畅通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完善社会多元化协调机制,大力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通过案件审理以及消费者维权案例推广宣传,以案释法,以点概面,取得了成效。

据统计,2019年以来,市四中法院辖区两级法院依法审理涉及消费者权益案件167件。其中,市四中法院26件(包含2件公益诉讼案),石柱县法院38件,秀山县法院16件,黔江区法院32件,酉阳县法院34件,彭水县法院17件。案件较2015年至2018年间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增加80件,增幅为91.95%;调解结案25件,撤诉72件,调撤率58.12%。

从案件类型来看,涉及食品类74件,占比44.31%;涉及保健食品类44件,占比26.35%;涉及大件11件,如汽车、高档建材等,占比6.59%;涉及家电器6件,占比3.59%;涉及家装类5件,占比2.99%;易燃易爆产品类3件,占比1.80%;其他类案件24件,占比14.37%。从惩罚性赔偿适用来看,适用十倍赔偿案件24件,占比14.37%;因健康严重损害的惩罚性赔偿案件4件,占比2.40%。从消费形态来看,涉及新业态网络消费案件16件,占比9.58%。

市四中法院经调研分析发现,在涉及消费者权益案件中,涉食品类案件占比较大,占比八成以上,公益诉讼案件均为食品安全类案件;网络消费新业态的消费者纠纷增幅较大,因网络销售行业良莠不齐,导致网络销售新业态消费者维权案件较前几年增幅大;涉及领域逐渐扩大、大标的案件增加,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品质及消费能力的提高,涉汽车、高档建材等大额商品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也开始增加。

据悉,2019年以来,市四中法院及辖区两级法院通过提升审判质效、完善诉源治理、强化违法制裁、落实司法便民、加强法治宣传等,在涉及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审理及促进渝东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方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举措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接下来,市四中法院辖区两级法院将加强与检察机关、市场监管行政机关、消保委等司法、执法和社会组织的协调沟通,加强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的衔接配合,进一步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建设、简化消费者争议处理程序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消费者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不断推进消费者纠纷诉源治理深化和实化。同时,积极探索民生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加强涉民生案件调研工作,稳妥有序助推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发展。此外,要严格依法审判消费领域违法案件,努力发挥审判职能的重要作用,公正高效审理好消费者维权案件,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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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中法院辖区2019年以来审理涉消费者权益案167件

本网讯(孙洪波 通讯员 雷书彦)3月15日,市四中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辖区两级法院相关工作情况。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深入实施,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不断提升,市四中法院及辖区两级法院受理的消费者维权案件也大幅增加。

近年来,市四中法院及辖区两级法院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畅通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完善社会多元化协调机制,大力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通过案件审理以及消费者维权案例推广宣传,以案释法,以点概面,取得了成效。

据统计,2019年以来,市四中法院辖区两级法院依法审理涉及消费者权益案件167件。其中,市四中法院26件(包含2件公益诉讼案),石柱县法院38件,秀山县法院16件,黔江区法院32件,酉阳县法院34件,彭水县法院17件。案件较2015年至2018年间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增加80件,增幅为91.95%;调解结案25件,撤诉72件,调撤率58.12%。

从案件类型来看,涉及食品类74件,占比44.31%;涉及保健食品类44件,占比26.35%;涉及大件11件,如汽车、高档建材等,占比6.59%;涉及家电器6件,占比3.59%;涉及家装类5件,占比2.99%;易燃易爆产品类3件,占比1.80%;其他类案件24件,占比14.37%。从惩罚性赔偿适用来看,适用十倍赔偿案件24件,占比14.37%;因健康严重损害的惩罚性赔偿案件4件,占比2.40%。从消费形态来看,涉及新业态网络消费案件16件,占比9.58%。

市四中法院经调研分析发现,在涉及消费者权益案件中,涉食品类案件占比较大,占比八成以上,公益诉讼案件均为食品安全类案件;网络消费新业态的消费者纠纷增幅较大,因网络销售行业良莠不齐,导致网络销售新业态消费者维权案件较前几年增幅大;涉及领域逐渐扩大、大标的案件增加,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品质及消费能力的提高,涉汽车、高档建材等大额商品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也开始增加。

据悉,2019年以来,市四中法院及辖区两级法院通过提升审判质效、完善诉源治理、强化违法制裁、落实司法便民、加强法治宣传等,在涉及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审理及促进渝东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方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举措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接下来,市四中法院辖区两级法院将加强与检察机关、市场监管行政机关、消保委等司法、执法和社会组织的协调沟通,加强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的衔接配合,进一步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建设、简化消费者争议处理程序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消费者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不断推进消费者纠纷诉源治理深化和实化。同时,积极探索民生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加强涉民生案件调研工作,稳妥有序助推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发展。此外,要严格依法审判消费领域违法案件,努力发挥审判职能的重要作用,公正高效审理好消费者维权案件,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