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州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针对被告周某某多年疏于照顾子女生活、学习的情况,依法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现场督促签订《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王某某与周某某婚后育有一子,后周某某与王某某产生矛盾出走,多年疏于照顾家庭、孩子,王某某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周某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法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向周某某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督促其在《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据悉,这是万州区法院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后,首次让当事人对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作出承诺。 法官告知周某某,无论婚姻处于何种状态,母亲始终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有教育、引导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责任。周某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失责,即使夫妻感情不和,也不能牵连子女,忽视子女的成长教育,以后将会认真履行一个母亲的责任,并与王某某一同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李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