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周虹余)不少司机认为前一晚喝了酒,第二天酒精已经分解了,于是就开车上路,但现实往往是“人醒了,酒还没醒”。 近日,合川区一男子隔夜酒驾,酿成了一起交通事故。 4月14日6时左右,合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南津街勤务大队民警正在处理小车和摩托车碰撞事故。与小车驾驶员谷某交流过程中,民警闻到谷某身上明显带有酒气,于是将谷某带回大队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酒精含量16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据了解,谷某前一天晚上在外和朋友吃饭喝酒,当晚并未开车。休息一晚后,谷某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事人谷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