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朱颂扬)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5月31日,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收容救护中心(以下简称“收容救护中心”)启用仪式暨开放日活动在江津区滨江路米帮沱码头举行,这标志着该收容救护中心当天正式投入使用。 据了解, 2020年11月,江津区法院与市鱼保处、江津区林业局共同签订《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生态修复和法治教育协作框架协议》,商定共同建设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收容救护中心。
“该收容中心采取独立设计建造、以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收容救护为主要功能的主题船舶收容救护中心。”据江津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船体总长21m,型宽5.2m,内部具有与长江水体同质性独立救护船舱,可及时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巡护中拦获、查处中收缴的长江鲟、胭脂鱼、岩原鲤等珍稀特有鱼类实施收容救护。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该收容救护中心未来还将适时拓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功能。 “我们先用吸水纸吸干伤口处水分,然后在涂抹红霉素软膏。”在收容救护中心,西南大学渔业资源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现场演示了如何为鱼类治疗。记者看到,收容救护中心配备了观察池、救治池、康复池等基础设施和药品柜、器械柜等设备,以满足珍稀特有鱼类的收容救护。 江津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船舶形式进行建造的收容救护中心在长江流域是一个创新,同时收容救护中心舱内的水体条件与长江一致,避免收容鱼类因环境剧烈变化而引起的应激反应,提升救助效率。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跨越四川、云南、贵州、重庆三省一市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及其他长江上游特有鱼类,依靠各单位密切协作、共同建设。重庆收容救护中心的启用,标志着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又取得一阶段性成果,通过积极实施收容救护并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有利于传递“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投身清洁美丽世界共建。
据悉,作为重庆首批授权跨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基层法院,江津区法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长江生态环境跨区域、跨流域保护。自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庭2014年11月成立以来截至2022年4月,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885件。 当天还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280尾胭脂鱼、岩原鲤等珍贵濒危鱼类和1万余尾中华倒刺鲃等长江本土鱼类被放流至长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