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场小事故 逃逸惹上“大麻烦”

时间: 2022-06-2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58

  本网讯(通讯员 张勇)驾车上路不小心与其他车辆发生刮蹭,自以为是小事故,没人看见就心存侥幸一走了之,殊不知,这一走麻烦更大了。

  6月12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都大队接到报警,报警人冉某称自己停放在路边的车不知道被谁撞了,肇事者也不知所踪。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案件侦查。办案民警对事故发生地周边进行了调查走访,并调取了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很快就锁定了肇事车辆。

  经查,肇事车辆驾驶人熊某在事发当天驾驶汽车,由龙宝大街往龙都广场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站前路时,熊某的手机突然掉落到车厢地板上。他弯下身体去捡手机,结果一不小心驾车撞上了冉先生停放在路边的小车。

  事故发生后,熊某下车查看,发现被撞小车车主并不在现场,便没有报警,而是选择驾车驶离事故现场。

  当民警问及是否知道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时,熊某表示自己知道,但当时认为事故小、后果不严重,就抱着侥幸心理决定走了再说。

  熊某的行为违反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熊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驾驶机动车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记6分。

  交巡警提醒: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对方当事人不在现场,应当立即报警,保护现场,等候交巡警处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肇事逃逸,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本是一场小事故 逃逸惹上“大麻烦”

  本网讯(通讯员 张勇)驾车上路不小心与其他车辆发生刮蹭,自以为是小事故,没人看见就心存侥幸一走了之,殊不知,这一走麻烦更大了。

  6月12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都大队接到报警,报警人冉某称自己停放在路边的车不知道被谁撞了,肇事者也不知所踪。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案件侦查。办案民警对事故发生地周边进行了调查走访,并调取了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很快就锁定了肇事车辆。

  经查,肇事车辆驾驶人熊某在事发当天驾驶汽车,由龙宝大街往龙都广场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站前路时,熊某的手机突然掉落到车厢地板上。他弯下身体去捡手机,结果一不小心驾车撞上了冉先生停放在路边的小车。

  事故发生后,熊某下车查看,发现被撞小车车主并不在现场,便没有报警,而是选择驾车驶离事故现场。

  当民警问及是否知道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时,熊某表示自己知道,但当时认为事故小、后果不严重,就抱着侥幸心理决定走了再说。

  熊某的行为违反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熊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驾驶机动车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记6分。

  交巡警提醒: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对方当事人不在现场,应当立即报警,保护现场,等候交巡警处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肇事逃逸,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