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8月18日凌晨1时许,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四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接到辖区收费站报警称,一辆商品运输车经过涪陵东收费站时,不仅没有停车缴费,反而下车抬起收费栏杆“大大方方”驶出了收费站。 接到报警后,执法人员立即上报并开展调查,通过调取收费站监控录像,利用后台大数据分析核实等,执法人员很快锁定了一辆牌号为渝D8***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根据车辆信息,执法人员随即联系到该车公司负责人,并依法要求驾驶员前去接受调查处理。 当日上午,驾驶员唐某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四支队三大队接受调查。经查,17日晚,唐某驾驶该车从重庆涪陵某厂区出发,准备前往山西太原,18日凌晨1时许,车辆快到涪陵东收费站时,突然萌生偷逃通行费的想法,以为凌晨人少就没人发现,于是让同行的妻子秦某下车帮其将收费杆抬起驶出收费站。 根据《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该大队对唐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当面约谈其所属公司的处罚决定,并将该案件抄告至属地运输管理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