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谭 刚)日前,合川区一男子自认为早晨行车,道路上的车辆较少,就盲目加速,谁知,早晨初升的太阳,散发阳光晃了他的眼睛,使他误判及操作不当,导致碰撞事故。 日前,陈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合川区省道538线由二郎镇向燕窝镇方向行驶,行至燕窝村村委会路段时,与前方同向正左转弯的,由兰某驾驶并搭乘其妻子的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兰某及其妻子不同程度受伤,两车均不同程度受损。 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三轮车侧翻在路口处,车辆受损严重,车厢都已经脱离,货车斜着停在公路上。 据陈某陈述,当时他驾驶货车准备前往载货,当时是早晨,路上的车辆及人员较少,因此他加快了车速。当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因迎面的阳光有些晃眼,他误以为前面的三轮车系停在路边,便没有减速,并借用对向车道,准备超越该车。刚行驶至距离三轮车20米左右的时候,他才发现该车在慢慢左转,准备进入左侧支路。此时,他紧急制动并向右紧急回道,却因速度过快,距离过近,最终没能避开,撞上了三轮车。 事发后,他立即拨打了120,三轮车上受伤的两名老人已经先由救护车送往医院。目前,该事故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 交巡警提醒: 当车辆迎着阳光行驶的时候,正确使用遮光板可以有效阻挡阳光对眼睛的影响。驾驶人应保持安全车速,注意观察,确保行车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