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未完成销售额 法院判退款并付违约金

时间: 2022-09-1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28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重庆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40万元佣金请福建某文化传媒公司做直播带货,然而两场直播仅完成2599元销售额。重庆某供应链有限公司一气之下将福建某文化传媒公司诉至法院。近日,沙坪坝区法院审理了该起涉直播带货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最终判决该传媒文化公司退还直播服务费399480元,并支付违约金1.5万元。

  2021年4月,重庆某供应链有限公司与福建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直播协议》,约定该供应链有限公司支付40万元佣金聘请该传媒公司在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推广销售货品,传媒公司承诺45天内实现该商家推广产品最低销售额达200万元。两个月时间内,该传媒公司安排其旗下网络主播李某为该供应链有限公司开展了两场直播,不料带货真实销售额仅为2599元。福建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按照约定退还佣金,重庆某供应链有限公司催收未果,便将其告上法庭。

  沙坪坝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被告福建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等比退还服务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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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未完成销售额 法院判退款并付违约金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重庆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40万元佣金请福建某文化传媒公司做直播带货,然而两场直播仅完成2599元销售额。重庆某供应链有限公司一气之下将福建某文化传媒公司诉至法院。近日,沙坪坝区法院审理了该起涉直播带货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最终判决该传媒文化公司退还直播服务费399480元,并支付违约金1.5万元。

  2021年4月,重庆某供应链有限公司与福建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直播协议》,约定该供应链有限公司支付40万元佣金聘请该传媒公司在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推广销售货品,传媒公司承诺45天内实现该商家推广产品最低销售额达200万元。两个月时间内,该传媒公司安排其旗下网络主播李某为该供应链有限公司开展了两场直播,不料带货真实销售额仅为2599元。福建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按照约定退还佣金,重庆某供应链有限公司催收未果,便将其告上法庭。

  沙坪坝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被告福建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等比退还服务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