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善琪)近日,渝北市民梁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不遵守交通规则,为了赶时间闯红灯,结果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梁某因此受到处罚。 9月7日8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称,兰桂大道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发现兰桂大道上的一处十字路口,一辆红色三轮摩托车侧翻在道路中央,不远处停着一辆黑色小轿车,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三轮摩托车驾驶员闯红灯所致。据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梁某交代,当天他驾车给顾客运送蔬菜,当行驶到兰桂大道路口时,他为了赶时间,抱着侥幸加速闯了红灯,结果与在正常转弯通过路口的小车相撞。由于事发突然,梁某还未反应过来,三轮摩托车就被撞翻在地。 民警对梁某闯红灯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判定其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5000元。同时,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他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车出行,要注意安全,要遵守交通规则。不按交通信号行走,就可能惹大祸,出大事故,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红灯很短暂,人生却漫长,绿灯还会亮,生命不重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