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余嘉鑫)醉驾、逆行、不戴头盔,一男子驾驶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结果自己受伤还负全责。 9月16日晚,在合川区柏树街路段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合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迅速出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到达现场时,两辆事故车倒在道路中央,据周边目击者讲,当时摩托车驾驶员驾驶摩托车沿柏树街上口(久长街小学方向)往下口(涪江一桥方向)逆向行驶,与沿柏树街下口往上口方向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两人均受了伤,已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民警收集事故现场证据后,驱车赶往医院对两名当事人进行询问。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民警依次对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张某、电动二轮车驾驶员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查,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存在酒驾嫌疑,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0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随即对其进行血液检测,并立案调查。 民警通过调取事故现场监控视频,发现张某当晚22点30分驾驶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沿柏树街逆行往涪江一桥方向行驶,行驶至文华街路口时,与周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张某因驾驶摩托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事故发生后头部受伤。此次事故因张某逆向行驶造成事故发生,故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不戴头盔的理由千千万,但是带头盔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保护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