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10月9日上午,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三大队接到高速公路营运公司举报,称一大货车在收费站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随意倾倒货物。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调查。 经过调取视频监控,执法人员发现一辆渝籍黄色大货车在9月29日6时55分,有明显将车内所载石块随意倾倒在G6911安来高速羊桥坝收费站入口附近道路边的行为,执法人员随即联系到该车驾驶员,并通知其到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10月9日,当事人到该大队接受调查。经询问,执法人员了解到,该大货车长期在巫溪羊桥坝从事石材运输,事发当天由于车辆超载,无法正常过磅上道。但卸货地点路途较远,往返较为费时,该驾驶员便将所载石块往收费站入口路边倾倒,减轻了货物重量后,上道继续运输货物。 执法部门对其展开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装载货物要合法合规,运输过程中严禁超载超限,同时高速公路的路产路权受法律保护,随意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及其他杂物是在破坏公路的正常运行秩序,不仅违法甚至可能导致严重路产损坏事故。 最后,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对于其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杂物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其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