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超限运输大件运输车 违法责任企业被罚23500元

时间: 2022-10-2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35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近日,交通执法直属支队渝北区大队根据收到的运输车涉嫌超限运输违法行驶公路的问题线索,在G210南北大道路面现场查获一起大件运输车辆超限运输交通违法案件。

  经执法人员实地调查发现,驾驶员李某在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驾驶成都北斗鑫物流有限公司川A*****大件运输车从渝北方家沟方向出发,行驶至G210南北大道公路,准备经木耳收费站前往四川泸州,驾驶员不能出示该车辆行驶G210南北大道沿线的超限运输许可证,涉嫌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根据该车违法事实,渝北区大队依法对违法责任企业作出了罚款23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此外,该企业还将面临缴纳公路补偿费等相关的处罚。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擅自超限运输大件运输车 违法责任企业被罚23500元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近日,交通执法直属支队渝北区大队根据收到的运输车涉嫌超限运输违法行驶公路的问题线索,在G210南北大道路面现场查获一起大件运输车辆超限运输交通违法案件。

  经执法人员实地调查发现,驾驶员李某在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驾驶成都北斗鑫物流有限公司川A*****大件运输车从渝北方家沟方向出发,行驶至G210南北大道公路,准备经木耳收费站前往四川泸州,驾驶员不能出示该车辆行驶G210南北大道沿线的超限运输许可证,涉嫌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根据该车违法事实,渝北区大队依法对违法责任企业作出了罚款23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此外,该企业还将面临缴纳公路补偿费等相关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