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邹 璇)无证驾驶已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更是为公共交通安全埋下重大隐患。近期,璧山区交巡警查处了一起无证驾驶报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当天,璧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收到预警提示,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此时正沿国道G244线往大路街道方向行驶。接到预警后,大路勤务大队立即开展拦截工作,并安排民警往来车方向查找预警车辆。经过仔细搜寻,民警最终在国道G244线路旁一工地将嫌疑车辆找到,并将违法驾驶人石某当场查获。 经查,石某因交通肇事罪,其驾驶证已于2022年3月被依法吊销,其驾驶的轻型仓栅式货车也于2015年1月脱审且连续3年未审验,达强制报废标准。 石某承认,自己经营有一家建筑材料销售门市,为送货方便,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偶尔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本以为只要注意躲避交巡警的检查就会“平安无事”。但在预警提示下,其交通违法行为早已暴露无遗。 石某因驾驶已达报废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五日以下行政拘留、三千元罚款;同时,石某因交通肇事罪正处于缓刑期间,其交通违法记录将移交璧山区司法局做进一步处理。 交巡警提醒: 驾驶报废车辆不仅是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负责,更有可能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交规,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