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巫山县大昌司法所接收了两名刑满释放人员,二人系父子关系,均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判处缓刑,现社区矫正期满,一同前来司法所接受安置帮教。 工作人员根据二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安置帮教首次谈话,全面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思想状态、社区服刑表现及今后的打算,并及时建立安置帮教档案。谈话中,工作人员了解到二人均为建档立卡脱贫农户,因此格外关注他们今后的生活安排,二人表示虽然现在生活并不富裕,但能够通过务农、务工等方式实现自给自足,对未来生活充满信心。 随后,工作人员宣讲了安置帮教的相关政策,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禁渔禁捕的相关法律规定。在交谈中感受到二人在矫正期间通过接受法治教育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已经树立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也认识到了破坏天然水域环境、捕捞水生生物的危害,再犯罪风险和社会危害性较小。 最后,工作人员鼓励二人密切生活联系,共同维护家庭和谐,互帮互助、遵纪守法、勤俭自勉,过上正常生活。有思想状况、家庭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的变化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及时寻求司法所帮助。 下一步,该所将持续关注二人生活情况,定期开展回访,推动帮教措施落实,维护辖区平安稳定。 通讯员 张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