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朱越)近日,渝北一男子聚餐饮酒后,自恃酒量好不会“醉”,便抱侥幸心理驾车回家,结果被执勤交巡警当场查获。 2月5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民警在红锦大道开展酒驾夜查专项整治。当民警对一辆白色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该车的男子神色紧张,一张口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民警立即控制该男子,并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9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遂将该男子带至医院抽取手臂静脉血化验,并展开调查。 经调查,该男子名叫蒲某,今年40岁,家住渝北区回兴。当天正值元宵节日,晚上19时许,蒲某驾车来到新牌坊附近一火锅店跟朋友聚餐。席间,几人开怀畅饮,一直到喝酒到次日凌晨时分才结束。他认为,深更半夜了,交警也要过节,加上自己酒量不错,头脑“清醒”,自己驾车回家应该没问题。为此,蒲某一咬牙,发动爱车,出发回家,不料,刚到半路,就被民警查获。后经重庆物证鉴定中心检测其血液,蒲某酒精含量为215.8mg/100mL,已经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蒲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渝北警方对其立案调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他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受到刑罚处罚。 交巡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铁律,千万不要在麻痹大意、侥幸心理驱使下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