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廖川东)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彭水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紧盯春耕春播农忙时间,加强对农村面包车、三轮车的违法整治力度。3月6日,彭水交巡警大队就查获了一起三轮车严重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11时许,彭水交巡警大队靛水中队组织警力在大垭乡大垭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一辆红色三轮车行驶至距离检查点不到30米的地方就停了下来,这一异常举动引起了执勤人员的注意,随即上前将车辆拦下进行检查,就在民警询问驾驶人情况时,从驾驶人身上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气,疑似喝了酒。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式测试,测试结果为6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此外,民警在对驾驶人黄某某身份及车辆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其驾驶的三轮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黄某某也未取得三轮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无牌车辆。 经了解,黄某某上午在家喝了点白酒后,准备去工地上干活,因缺少工具,便想到朋友家里借,朋友家距离他家只有五六百米远,但他嫌路程有点远不想走路,便骑着三轮车去借工具,却不曾想到返回的时候就被交巡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黄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1700元罚款,并依法扣留了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