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驾摩托车 一查竟然是“老手”

时间: 2023-03-1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07

  本网讯(通讯员 彭 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危害极大,一直是公安机关严厉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可现实中,总有人心存侥幸,无视法律规定,且屡教不改。近日,涪陵一男子酒后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上路被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清溪公巡大队查获。

  3月3日17时许,该大队民警在辖区348国道附近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当在对一名三轮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检查时,该驾驶人说话支支吾吾且带有一股酒气,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4毫克/100毫升,已达到酒驾标准,且驾驶人王某并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王某并不是第一次酒后无证驾车上路,其曾在2019年7月和2022年10月,均因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没想到,距离上次被查仅仅半年时间,王某竟然又再次酒后无证驾车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王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700元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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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酒驾摩托车 一查竟然是“老手”

  本网讯(通讯员 彭 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危害极大,一直是公安机关严厉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可现实中,总有人心存侥幸,无视法律规定,且屡教不改。近日,涪陵一男子酒后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上路被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清溪公巡大队查获。

  3月3日17时许,该大队民警在辖区348国道附近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当在对一名三轮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检查时,该驾驶人说话支支吾吾且带有一股酒气,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4毫克/100毫升,已达到酒驾标准,且驾驶人王某并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王某并不是第一次酒后无证驾车上路,其曾在2019年7月和2022年10月,均因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没想到,距离上次被查仅仅半年时间,王某竟然又再次酒后无证驾车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王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700元和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