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双)4月6日,张某驾驶小型汽车在永川区X433(永吉路)麻柳河收费站路段掉头时,与后方直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民警调查判定,张某驾驶小型汽车在事发地点调头时,未观察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违反了“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之规定,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转弯或掉头时要注意观察后方车辆路况,确认安全后再调头,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守法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