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司法局“三步骤”探索建立乡镇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时间: 2023-06-1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22

  近日,石柱县司法局在“一街道一镇一乡”(即南宾街道、黄水镇、中益乡)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试点探索执法监督向基层一线延伸。

  在理顺工作机制,构建三维联动监督模式方面,该局探索构建“司法行政+职能部门+乡镇街”监督模式,明确石柱县司法局作为石柱县政府授权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各司法所监督辖区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活动,各行政执法机关承担本行业领域执法监督的主体责任。以考核倒逼监督履职,将试点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的人员落实、活动开展、监督意见的制发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在规范监督内容,构建职责明晰监督体系方面,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清单管理”模式,制发《石柱县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明确县乡两级2类33项工作职责,确保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有章可循。组织基层执法监督人员参加县乡两级的执法监督活动,根据检查情况制发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目前已制发监督意见书6份。

  在强化监督实训,组建专业硬核人员队伍方面,以司法所所长为主导,融合政府聘请的村(居)法律顾问,采取“线上培训+跟班学习+自主学习”的方式,打造一支硬核监督队伍。截至目前,共开展线上培训1次,跟班监督教学2次,常态化自学4次。

  徐平 通讯员 朱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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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司法局“三步骤”探索建立乡镇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近日,石柱县司法局在“一街道一镇一乡”(即南宾街道、黄水镇、中益乡)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试点探索执法监督向基层一线延伸。

  在理顺工作机制,构建三维联动监督模式方面,该局探索构建“司法行政+职能部门+乡镇街”监督模式,明确石柱县司法局作为石柱县政府授权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各司法所监督辖区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活动,各行政执法机关承担本行业领域执法监督的主体责任。以考核倒逼监督履职,将试点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的人员落实、活动开展、监督意见的制发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在规范监督内容,构建职责明晰监督体系方面,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清单管理”模式,制发《石柱县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明确县乡两级2类33项工作职责,确保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有章可循。组织基层执法监督人员参加县乡两级的执法监督活动,根据检查情况制发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目前已制发监督意见书6份。

  在强化监督实训,组建专业硬核人员队伍方面,以司法所所长为主导,融合政府聘请的村(居)法律顾问,采取“线上培训+跟班学习+自主学习”的方式,打造一支硬核监督队伍。截至目前,共开展线上培训1次,跟班监督教学2次,常态化自学4次。

  徐平 通讯员 朱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