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5年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22281件

时间: 2023-06-2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884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今(26)日是第36个国际禁毒日,记者从市高法院了解到,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22281件,26374人。其中,2018年至2022年分别为4740件、4955件、4434件、4082件、4070件,2022年案件数量相比2018年下降14.14%。

  据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22年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情况来看,当前我市毒品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毒品犯罪类型构成相对简单,2022年全市法院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3350件,占全部毒品案件的82.31%,居于绝对多数,反映出我市毒品输入地、集散地、中转地的特征;毒品犯罪区域分布相对集中,从审理案件的情况看,我市毒品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较好的主城都市区,发生在渝中、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渝北、巴南、北碚的毒品犯罪案件,占全市毒品犯罪案件的52.3%。

  同时,毒品犯罪方式隐蔽性越来越强,犯罪分子普遍使用“人货分离”等非接触方式交易毒品,利用大众网络平台发布涉毒信息,交易资金采用虚拟货币、游戏币在线支付,交货采取邮包寄递、同城快递、“丢包”等方式,交易两头不见人,这些犯罪方式给案件侦查及司法认定带来一定困难。

  “未成年人涉毒问题需要持续关注。”该负责人称,我市法院2022年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的有18人,此外,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等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犯罪也时有发生。

  针对毒品犯罪的形势和特点,市高法院注重规范毒品案件审判程序,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着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不断提升毒品案件审判质效。同时,结合重庆本地毒品犯罪形势和特点,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法律适用突出问题,并加大审判指导力度,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促进辖区毒品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统一。

  此外,市高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质效,通过庭审进社区、进校园,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审判白皮书等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并会同四川、贵州、云南法院共建禁毒司法协作机制,不断深化合作,形成西南地区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合力。今年6月以来,全市法院陆续开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开庭、宣判工作,其中万州、北碚、潼南等法院30余件案件集中开庭,渝北、江北、綦江等法院40余件案件集中宣判。

  据悉,下一步,重庆法院将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严格证据标准,规范审判程序,精准适用法律政策,强化专业审判力量,不断推进司法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禁毒司法协作,在三省一市司法禁毒协作机制框架下,将同四川、云南、贵州法院在信息共享、证据核实、政策协调、队伍培训、禁毒宣传等方面不断深化合作,形成西南地区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合力。

  相关案例:

  一村民种植960株罂粟原植物获刑

  2021年12月,被告人陈某从他人处取得罂粟种子,在明知是罂粟原植物种子的情况下,将该种子种植在土地里。2022年4月29日,民警在接到举报后查获陈某种植的罂粟原植物并予以铲除,经清点,罂粟原植物共960株。

  同年5月11日,经重庆市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陈某种植的植物系罂粟科罂粟属,属于毒品原植物。

  涪陵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是罂粟原植物而予以种植,且种植数量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综合考虑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没收扣押在案的罂粟原植物960株,由扣押机关涪陵区公安局依法处理。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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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5年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22281件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今(26)日是第36个国际禁毒日,记者从市高法院了解到,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22281件,26374人。其中,2018年至2022年分别为4740件、4955件、4434件、4082件、4070件,2022年案件数量相比2018年下降14.14%。

  据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22年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情况来看,当前我市毒品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毒品犯罪类型构成相对简单,2022年全市法院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3350件,占全部毒品案件的82.31%,居于绝对多数,反映出我市毒品输入地、集散地、中转地的特征;毒品犯罪区域分布相对集中,从审理案件的情况看,我市毒品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较好的主城都市区,发生在渝中、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渝北、巴南、北碚的毒品犯罪案件,占全市毒品犯罪案件的52.3%。

  同时,毒品犯罪方式隐蔽性越来越强,犯罪分子普遍使用“人货分离”等非接触方式交易毒品,利用大众网络平台发布涉毒信息,交易资金采用虚拟货币、游戏币在线支付,交货采取邮包寄递、同城快递、“丢包”等方式,交易两头不见人,这些犯罪方式给案件侦查及司法认定带来一定困难。

  “未成年人涉毒问题需要持续关注。”该负责人称,我市法院2022年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的有18人,此外,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等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犯罪也时有发生。

  针对毒品犯罪的形势和特点,市高法院注重规范毒品案件审判程序,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着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不断提升毒品案件审判质效。同时,结合重庆本地毒品犯罪形势和特点,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法律适用突出问题,并加大审判指导力度,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促进辖区毒品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统一。

  此外,市高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质效,通过庭审进社区、进校园,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审判白皮书等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并会同四川、贵州、云南法院共建禁毒司法协作机制,不断深化合作,形成西南地区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合力。今年6月以来,全市法院陆续开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开庭、宣判工作,其中万州、北碚、潼南等法院30余件案件集中开庭,渝北、江北、綦江等法院40余件案件集中宣判。

  据悉,下一步,重庆法院将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严格证据标准,规范审判程序,精准适用法律政策,强化专业审判力量,不断推进司法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禁毒司法协作,在三省一市司法禁毒协作机制框架下,将同四川、云南、贵州法院在信息共享、证据核实、政策协调、队伍培训、禁毒宣传等方面不断深化合作,形成西南地区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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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村民种植960株罂粟原植物获刑

  2021年12月,被告人陈某从他人处取得罂粟种子,在明知是罂粟原植物种子的情况下,将该种子种植在土地里。2022年4月29日,民警在接到举报后查获陈某种植的罂粟原植物并予以铲除,经清点,罂粟原植物共960株。

  同年5月11日,经重庆市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陈某种植的植物系罂粟科罂粟属,属于毒品原植物。

  涪陵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是罂粟原植物而予以种植,且种植数量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综合考虑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没收扣押在案的罂粟原植物960株,由扣押机关涪陵区公安局依法处理。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