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 雪 通讯员 崔欣雅)8月4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当事人罗某某委托其妻子来到永川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着“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法官”的锦旗送至永川法院民一庭法官胡雁冰手中,感谢其与书记员蒋奇君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尽职尽责,为民解难。 2023年1月,邹某某在驾驶货车从四川省合江县往永川区朱沱镇方向行驶时,由于道路过于狭窄,该车间接性造成罗某某受伤。经交警认定,邹某某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索赔无果后,罗某某遂将邹某某与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人胡雁冰发现罗某某与保险公司对伤残鉴定结果、赔偿费用认定等存在较大争议。考虑到罗某某伤势较为严重,胡雁冰多次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耐心为双方释法析理,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以便及时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讼累。 最终,在法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皆服判息诉,邹某某与保险公司积极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罗某某及时获得了6.3万余元的损害赔偿。 “一面小小的锦旗包含着群众对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肯定与期许。”永川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初心,始终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扎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用心用情用力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