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洋)市民王某明知自己喝了酒,仍不听劝执意侥幸驾车上路,结果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查获。 8月28日晚上,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渝都大道进城方向设置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凌晨30分许,民警拦停一辆白色小车,并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该驾驶员带回队部作进一步核查。 经查,该驾驶员姓王。据王某交代,当晚,他与几名同事在空港某饭店吃饭,期间他喝了2瓶啤酒。凌晨,朋友又约他去汽博附近吃烧烤,王某想开车前往,同事劝他酒后不能驾车,但他不顾同事劝阻,仍抱着侥幸驾车上路。刚开车行驶上渝都大道,就被民警查获。 经查询,王某在2022年7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江北区交巡警查获,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及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王某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针对王某心存侥幸,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再也不心存侥幸酒后驾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王某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3日,罚款1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是违法行为,更是对自己与他人生命的漠视与不负责任。希望广大市民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