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孔思承)近日,渝北驾驶员尹某为了赶时间,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前车突然减速时,自己没刹住车,引发了三车追尾事故。 9月9日12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南北大道松柏树路口发生一起三车追尾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事故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白色SUV停在信号灯路口,后面依次紧挨着两辆黑色轿车,三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三车驾乘人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三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最后一辆黑色轿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所致。该驾驶员姓尹,家住回兴。当天中午,尹某和朋友在兴隆摘葡萄,摘完后两人着急赶回家吃午饭,一路驾车飞驰,当行驶到南北大道松柏树路段红绿灯路口时,直行绿灯还剩两秒,他以为自己能紧跟前车在红灯亮起前开过去,然而前方两辆车都在黄灯闪烁时缓慢停下,而他由于未提前减速,就撞上了前方黑色轿车,在惯性作用下,前车又撞上最前方的白色SUV。 因这起事故是尹某未与前车保持行车安全距离造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5000元。民警对尹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尹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行车一定要保持安全距离,有突发情况时才能来得及反应,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才能安安全全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