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谭铭波)近日,驾驶员陈某驾车时被后车追尾,渝北交巡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其无证驾驶,给予罚款1000元,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10月10日19时许,一辆货车在红锦大道童心桥路段追尾撞上一辆SUV。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货车驾驶员李某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所致。民警在核查双方驾驶员的相关证件时,发现SUV驾驶员陈某的驾驶证已于2022年4月被注销,属于无证驾驶。 当民警询问陈某为什么驾驶证被注销了还要开车?他懊悔地告诉民警,本来是他父亲在驾车,但父亲感到有些疲劳,便让他帮忙开一会儿,因此他就抱着侥幸无证驾驶。 民警对货车驾驶员李某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李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陈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陈某将被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3日。 交巡警提示:开车千万不要跟太近!同时,行车一定要保持安全距离,有突发情况时才能来得及反应,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才能安安全全回家。同时,无证驾驶机动车车上路隐患多,无证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驾驶员还将面临罚款并处拘留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