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重庆市清廉政法试点示范工作开展以来,巫山县司法局紧扣“六大工作体系”“六个突出总体要求”“六项共性指标”,多措并举积极探索“清廉矫正”建设,形成了全员倡廉、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常态开展警示教育,长鸣清廉“警钟”。将警示教育贯穿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通过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四说”、书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常态抓好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学习。今年以来,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巫山县政法系统“以案说法、以案明理”全员培训,邀请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讲授专题党课,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深入完善制度规范,筑牢清廉“根基”。出台《巫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流程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清廉矫正”告知承诺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检查督查制度、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全流程公开”制度、矫正工作人员“六不准”制度等,推动“清廉矫正”建设走深走实,常治长效。 积极强化氛围营造,涵养清廉“文化”。打造清廉“微景观”,通过挂图、展板、廉政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在办公楼打造“清廉走廊”。搭建清廉“大讲堂”,以“全局司法行政干部‘学思践悟’大讲堂”为载体,要求说廉述廉,坚持“以讲促廉”,正风肃纪。传递清廉“与家书”,发放廉洁家书,开展廉洁家访,发挥好家属、好家风在推进“清廉矫正”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 持续巩固闭环监管,严守清廉“防线”。实现入矫、在矫、解矫“全过程”闭环监督。坚持内部监督主动查,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签订《巫山县社区矫正执法责任书》,随机开展“清廉走访”活动,并通过廉政电话进行回访,同时按期开展2023年社区矫正案件评查,评查矫正案件511件。坚持外部监督倒逼查,联合县检察院到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各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开放日,公布廉政热线、廉政邮箱等,畅通反馈、举报渠道,确保“清廉矫正”建设有声势。 通讯员 廖清文 周宗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