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桃花源司法所多举措打好普调“组合拳”

时间: 2023-11-0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程迷静 阅读量:8627

本网讯(通讯员 冉林仙)近年来,酉阳县桃花源司法所多措并举,积极指导辖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社区)、难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让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效果,辖区内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该所以街道调委会为中心,强化网格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员和乡贤、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在“中心+网格管理+N”机制运行下,形成“中心统筹,网格联动”,乡贤、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信访信息员等齐上阵。严格按照全覆盖、无缝隙,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风险隐患研判预判,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干预、早化解。同时,聚焦群众所需所盼,着眼解决群众“最恨最怨最烦”问题。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社区)、难事不出‘中心’、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平安不出事”,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全面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实效。

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街道调委会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从情理着手,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公正公平原则,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感化、疏导,运用法治思维、德治方式、自治手段有效化解矛盾,让公平公正的调解服务取信于民,让当事人深切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同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给予法律援助。为矛盾纠纷各方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使纠纷各方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体会到法治保障。

此外,立足本职工作,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做到普调结合“齐步走”。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将矛盾调处过程变为向群众学法明理过程,做到“案结事了、人服气顺”,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矛盾纠纷化解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达到“调解一起、普及一法、排查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真正实现了以法促调,以调促宣。

今年以来,该所通过“普法”“调解”双结合的模式,有效调解各类纠纷7起,调解成功率100%,及时排查出风险隐患4处,有效处置率100%,有效地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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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桃花源司法所多举措打好普调“组合拳”

本网讯(通讯员 冉林仙)近年来,酉阳县桃花源司法所多措并举,积极指导辖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社区)、难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让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效果,辖区内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该所以街道调委会为中心,强化网格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员和乡贤、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在“中心+网格管理+N”机制运行下,形成“中心统筹,网格联动”,乡贤、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信访信息员等齐上阵。严格按照全覆盖、无缝隙,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风险隐患研判预判,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干预、早化解。同时,聚焦群众所需所盼,着眼解决群众“最恨最怨最烦”问题。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社区)、难事不出‘中心’、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平安不出事”,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全面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实效。

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街道调委会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从情理着手,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公正公平原则,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感化、疏导,运用法治思维、德治方式、自治手段有效化解矛盾,让公平公正的调解服务取信于民,让当事人深切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同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给予法律援助。为矛盾纠纷各方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使纠纷各方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体会到法治保障。

此外,立足本职工作,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做到普调结合“齐步走”。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将矛盾调处过程变为向群众学法明理过程,做到“案结事了、人服气顺”,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矛盾纠纷化解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达到“调解一起、普及一法、排查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真正实现了以法促调,以调促宣。

今年以来,该所通过“普法”“调解”双结合的模式,有效调解各类纠纷7起,调解成功率100%,及时排查出风险隐患4处,有效处置率100%,有效地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