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渝北龙兴镇居民周某,盲目自信自己酒量好,酒后驾车上路,结果被交巡警查获,受到法律处罚。 11月3日晚上22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迎龙路开展酒驾查处工作。龙兴镇居民周某驾车路过检查点时,民警发现周某满身酒气,便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68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据调查,周某在龙兴镇街上开了一家大排档饮食店,当晚,很多老顾客来吃饭,老顾客们都热情地邀请他陪着喝一杯。周某碍于情面,无法拒绝,就一桌一桌地陪喝。当晚,周某喝了不少啤酒。周某自认为酒量大,这点啤酒根本不会对自己造成影响,于是仍然驾车回家,结果被交巡警查获。 民警对周某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周某处以了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无论自己酒量大小,饮酒后酒精都会对身体造成影响,不宜驾车。不要盲信自己的酒量,在未完全醒酒前,驾车上路都可能构成酒后驾车违法。所以,驾驶员要自珍自爱,敬畏法律,牢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