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鑫)为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11月以来,巫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大力开展“失驾”人员集中整治工作,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据悉,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吸毒史、驾照过期、逾期未检验、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通俗的来讲,就是失去有效驾驶资格期间仍旧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11月8日上午,巫溪县鸡心岭执法服务站在检查渝AN***8号小型轿车驾驶人李某的驾驶证时,发现其驾驶证状态为吊销。经查,李某于2019年5月10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驾驶证被依法吊销。 11月13日上午,巫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巡中队在和凤凰镇政府联合执法过程中,检查渝D6***3三轮载货摩托车时,发现该驾驶人张某驾驶证状态为注销。经查,张某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三年以上未换证,已被依法注销。 11月14日下午,严某驾驶渝FX***7两轮普通摩托车在347 国道尖山镇辖区内被巫溪县交巡警公巡中队当场查获,严某驾驶证为注销状态。经查,严某驾驶证已于2019年9月5日截止,因严某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三年以上未换证,已被依法注销。 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失驾人员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务必遵守法律法规,请驾驶人时刻关注所持有的驾驶证状态,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