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后自己违约,法院依法拍卖房屋,被执行人家属竟对房屋装修进行恶意破坏,导致法拍房交付受阻。近日,璧山区法院严格落实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相关要求,严肃处理一起故意破坏法拍房装修的案件,加大打击抗拒、妨碍执行行为力度,维护司法公信力。 2021年,舒某向某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贷款17万元,以名下住房一套作为抵押物,并办理了公证。2022年10月31日,该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璧山区法院申请对舒某房屋进行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璧山区法院对前述抵押房屋进行查封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偿还本案债务,如被执行人违约,则按协议确定的起拍价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抵押房屋,并约定了拍卖范围包含装修。后因被执行人舒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该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恢复执行并拍卖抵押物。璧山区法院依法裁定拍卖前述抵押房屋。2023年9月,前述房屋拍卖成交。 在法院责令被执行人腾房期间,被执行人家属李某拖延腾房并对房屋装修进行恶意破坏,导致法拍房交付受阻。获知该情况后,璧山区法院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李某发出预处罚通知书,敦促其在期限内自行将房屋恢复原状,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李某无动于衷。 于是,璧山区法院依法拘传责任人李某到庭,对其进行严肃训诫及警告,说明其行为的违法性质,告知其即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经执行法官普法释法,李某当场承认错误,向法院写下悔过书,并自愿承担房屋修复费用。目前,经法官主持协商,李某与买受人已就房屋修复费用达成一致,买受人表示谅解。 通讯员 苏媛媛 记者 杨 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