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摩托防护性差 违法载人“驶”不得

时间: 2023-12-22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568

本网讯(记者 杨雪 通讯员 谭小梅)近日,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石龙坪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起三轮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且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覃某称车上载的是自家亲戚,因为都住在一个村,想着不可能这么巧碰上交警,所以就顺便将其载回家。

民警向驾乘人员讲解了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告诫他们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要始终把安全放于首位。随后,民警针对覃某违法载人及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00元,扣1分的处罚。

警方提醒:三轮摩托车的车体结构安全防护性能差、安全系数较低。严禁驾驶货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人,广大市民要主动拒绝乘坐货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等交通工具,切勿为图一时方便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三轮摩托防护性差 违法载人“驶”不得

本网讯(记者 杨雪 通讯员 谭小梅)近日,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石龙坪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起三轮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且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覃某称车上载的是自家亲戚,因为都住在一个村,想着不可能这么巧碰上交警,所以就顺便将其载回家。

民警向驾乘人员讲解了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告诫他们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要始终把安全放于首位。随后,民警针对覃某违法载人及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00元,扣1分的处罚。

警方提醒:三轮摩托车的车体结构安全防护性能差、安全系数较低。严禁驾驶货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人,广大市民要主动拒绝乘坐货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等交通工具,切勿为图一时方便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