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抓拍卸下车牌上路,被查后谎言不攻自破

时间: 2024-01-12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535

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为了逃避电子监控的抓拍处罚,驾驶员罗某故意将自己的三轮车后车牌卸下,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近日,罗某因涉嫌驾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受到处罚。

1月8日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龙驿大道巡逻时,发现路上行驶的一辆三轮车其车头悬挂了号牌,而车尾未悬挂号牌。民警立即将其拦停检查。

当民警问该三轮车驾驶员为何车尾未悬挂号牌时,罗某立即从车厢内取出号牌辩解:因为车尾的车牌自行掉了,他还没来得及装上。

经查看,民警发现该车牌的螺丝口有很厚一层灰尘,应该掉了有一段时间。民警当场提出疑问,罗某无言以对,并道出了实情。

罗某称,由于担心违法停车时被抓拍罚款。为了逃避处罚,便突发奇想,将三轮车的车牌卸下。他认为前后牌均卸下来比较打眼,很容易被发现。他认为,电子警察抓拍后车牌居多,于是就保留前车牌,把后车牌卸下放在货箱内。不料,1月8日中午,罗某驾车前往工地的途中被民警查获。

罗某涉嫌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依法对他处以记9分、罚款2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机动车号牌就像身份证一样,有利于监督、督促驾驶员守法驾驶,维护机动车号牌管理制度,既是遵守法律法规的体现,也是在保障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请广大车主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望大家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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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抓拍卸下车牌上路,被查后谎言不攻自破

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为了逃避电子监控的抓拍处罚,驾驶员罗某故意将自己的三轮车后车牌卸下,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近日,罗某因涉嫌驾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受到处罚。

1月8日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龙驿大道巡逻时,发现路上行驶的一辆三轮车其车头悬挂了号牌,而车尾未悬挂号牌。民警立即将其拦停检查。

当民警问该三轮车驾驶员为何车尾未悬挂号牌时,罗某立即从车厢内取出号牌辩解:因为车尾的车牌自行掉了,他还没来得及装上。

经查看,民警发现该车牌的螺丝口有很厚一层灰尘,应该掉了有一段时间。民警当场提出疑问,罗某无言以对,并道出了实情。

罗某称,由于担心违法停车时被抓拍罚款。为了逃避处罚,便突发奇想,将三轮车的车牌卸下。他认为前后牌均卸下来比较打眼,很容易被发现。他认为,电子警察抓拍后车牌居多,于是就保留前车牌,把后车牌卸下放在货箱内。不料,1月8日中午,罗某驾车前往工地的途中被民警查获。

罗某涉嫌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依法对他处以记9分、罚款2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机动车号牌就像身份证一样,有利于监督、督促驾驶员守法驾驶,维护机动车号牌管理制度,既是遵守法律法规的体现,也是在保障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请广大车主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望大家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