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洋)2月18日中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在空港片区设置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3时许,一辆棕色小车在检查站前方突然减速,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驾驶员有酒气。经酒精呼气测试,其结果为6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调查,驾驶员刘某当天在亲戚家聚餐,席间喝了酒。刘某认为中午不会有民警检查,聚餐结束后便驾车回家,不料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然而,刘某却没有因此吸取教训,第二日仍然饮酒后驾车上路。 2月19日13时许,民警在空港片区执勤的过程中发现一名驾驶人有酒驾的嫌疑。当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时,民警发现该驾驶员竟是“熟人”刘某。经酒精呼气测试,其结果为28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刘某交代,过年期间饭局较多,每次聚餐都免不了喝两杯。但刘某觉得昨天刚被查,今天肯定不会再有检查了,便不顾亲戚朋友劝阻,坚持要驾车回家,然而刘某在同一地点再次被查获。 民警对刘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对其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记6分、罚款7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无论何时何地,切勿心存侥幸酒驾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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