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交通信号灯的设置极大程度地保障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也为驾驶员的生命安全上了一道“保险锁”。 日前,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水大队接报警称,在大足区龙水镇老西湖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已经拨打了120,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小车和一辆电动二轮摩托车停靠在路边,后经了解得知当事人害怕影响交通秩序,遂将现场进行撤离。 据调查,颜某驾驶小车从龙水方向出发,沿龙棠大道往双路方向行驶,由于未观察红绿灯,颜某在交通信号灯显示红灯时未停车,与从龙水湖方向往龙水城区方向由于某驾驶的电动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所幸当时两辆车都及时刹车,车速不快,电动二轮车只受到轻微擦伤。 颜某驾驶车辆未按交通信号灯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颜某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其处记6分、罚款200元。 交巡警提醒:交通信号灯的设置是为了增强交通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谨遵交通信号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