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唐 菁 罗庆勇) 在钢铁公司厂区意外捡到一张提货单,以为天上掉馅饼的他因冒充提货人,提走净重20余吨价值7万余元的钢材被判刑。近日,长寿区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郑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3月11日下午,郑某驾驶货车在长寿晏家工业园区某钢铁公司厂区拉生意时,捡到一张该公司开具的提货单。郑某隐瞒提货单系其捡到的事实,将提货单拿到该公司库房骗取了净重20.81吨的螺纹钢。就在郑某将骗取的钢材运出公司厂区时,被门卫及时查获,后被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经长寿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上述螺纹钢共计价值73474元。 长寿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郑某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