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妥善处理破产案件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时间: 2017-09-05 来源: 彭水县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48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华松 张泷)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彭水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逐渐增多。2016年以来,彭水法院受理申请破产清算案件2件,受理公司清算案件1件,涉及破产财产标的额2亿元,申报破产债权11.8亿元。彭水法院四举措强化破产案件审理,取得良好实效。

  该院重视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专门抽调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副庭长和一名经验丰富的入额法官组建破产案件合议庭,明确所有破产案件均由破产案件合议庭进行办理。就破产案件中的专业问题主动向上级法院进行请示10余次,为案件审理提供重要参考意见。畅通与专业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沟通交流渠道,为破产案件合议庭提供专业咨询意见8条。

  针对破产案件审理中涉及到的职工安置、矛盾化解等问题,主动加强与政府、国土局、建委、劳动局、银行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明确一般事务性沟通交流工作由庭长负责,涉及信访、维稳等重大事项由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出面协调,积极争取相关单位的理解支持。与政府部门开展沟通交流100余次,院领导出面协调30余次。

  该院监督破产管理人履职尽责。加强对破产管理人接收的破产企业财产情况、资产处置情况、清算费用支出情况等的监督检查,明确清算费用由专人进行审批,开展监督检查3次,发现纠正问题5起。加强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程序审查和实体审查,确保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提出修改意见3条。

  注重案件办理的社会实效。该院依法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破产企业职工的心理疏导和情绪安抚工作,认真审查职工安置方案的可行性,就职工安置方案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6条,接受职工代表法律咨询30余次。平等保护一般债权,依法及时做好债权确认工作,召开债权人会议3次,就破产财产管理、处置方案等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广泛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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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法院妥善处理破产案件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华松 张泷)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彭水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逐渐增多。2016年以来,彭水法院受理申请破产清算案件2件,受理公司清算案件1件,涉及破产财产标的额2亿元,申报破产债权11.8亿元。彭水法院四举措强化破产案件审理,取得良好实效。

  该院重视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专门抽调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副庭长和一名经验丰富的入额法官组建破产案件合议庭,明确所有破产案件均由破产案件合议庭进行办理。就破产案件中的专业问题主动向上级法院进行请示10余次,为案件审理提供重要参考意见。畅通与专业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沟通交流渠道,为破产案件合议庭提供专业咨询意见8条。

  针对破产案件审理中涉及到的职工安置、矛盾化解等问题,主动加强与政府、国土局、建委、劳动局、银行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明确一般事务性沟通交流工作由庭长负责,涉及信访、维稳等重大事项由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出面协调,积极争取相关单位的理解支持。与政府部门开展沟通交流100余次,院领导出面协调30余次。

  该院监督破产管理人履职尽责。加强对破产管理人接收的破产企业财产情况、资产处置情况、清算费用支出情况等的监督检查,明确清算费用由专人进行审批,开展监督检查3次,发现纠正问题5起。加强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程序审查和实体审查,确保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提出修改意见3条。

  注重案件办理的社会实效。该院依法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破产企业职工的心理疏导和情绪安抚工作,认真审查职工安置方案的可行性,就职工安置方案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6条,接受职工代表法律咨询30余次。平等保护一般债权,依法及时做好债权确认工作,召开债权人会议3次,就破产财产管理、处置方案等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广泛共识。